关于规范生猪屠宰企业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2-09-08 17:20
  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生猪屠宰企业:
  为规范我市屠宰企业相关收费,促进我市生猪屠宰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18〕4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生猪屠宰企业有关收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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