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2-09-07 15:00
  8 证章标志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验讫印章、标识的式样和使用要求等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检验结果为种公猪、种母猪、晚阉猪的,应在胴体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注明种猪或晚阉猪。
  9 检验结果记录
  应及时记录检验结果和不合格生猪产品处理情况。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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