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2-09-07 15:00
b)病变及异常变化的内脏;
  c)胴体局部修割的病变部分、脓包、严重淤血、严重污染及异常部分;
  d) 检出黄疸的猪胴体及其他产品;
  e)胴体上检出的病变淋巴结;
  f)注水、注入违禁物质的猪胴体及其他产品;
  g)患有脓毒症、尿毒症、急性及慢性中毒、全身性肿瘤、肌肉变质、高度水肿的猪胴体及其他产品;
  h)其他需要做无害处理的猪屠体、猪胴体及其他产品。
  7.6.2 应做非食用处理或者无害化处理的包括:
  a)甲状腺、肾上腺;
  b)修割的严重白肌肉和严重黑干肉;
  c)严重的并带有不良气味的黄脂。

15/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9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