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2-08-29 17:10
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予以受理。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第八条 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后,由负责核发的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组织审核小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小组由3名以上(单数)畜牧兽医专业副高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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