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局关于报送2013年度种畜禽进口免税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2-12-07 10:21
为:种马、种牛、种猪、种绵羊、种山羊、种鸡、其他种禽、其他种用动物、种用禽蛋、种牛精液、其他动物精液、种用胚胎、其他种用遗传物质;
  3、符合农业部种用畜禽遗传资源进口审批的条件要求(见国务院令第5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二、报送要求
  请各地按照种畜禽进口基本条件,对各种畜禽场2013年种畜禽进口需求计划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由申报企业填写《2013年种畜禽进口计划申报表》,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报所在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畜牧局(注: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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