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8-18 16:21
无害化处理厂应当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建设规划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监管。
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应当高于日常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处理量,专用运输车辆数量和运载能力应当与区域内畜禽养殖情况相适应。
第十条 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台账,真实记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和病害畜禽产品的种类、数量(重量)、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