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
日期:2022-08-18 16:21
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屠宰场委托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无害化处理费用由财政进行补助或者由委托方承担;应当按照防疫要求科学设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移交点,指定专门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进行收集,或主动送至收集点,并做好清洗消毒;24小时内无法送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冷藏冷冻暂存措施;详细记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种类、数量(重量)、运输车辆、交接人员和交接时间等信息。

第三章 集中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 病死畜禽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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