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
日期:2022-08-18 16:21
和督促做好收集、处理、消毒、人员防护等工作。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从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集、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申领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应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条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相关台账记录保存期为两年以上,相关监控影像资料保存期为三十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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