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8-08 17:35
般不予调剂。如因建设任务调整、人员或依托单位变更等因素确需调剂的,应由体系专家所在单位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申请,农业农村部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程序报财政部审批。
第四十三条 农业农村部按照农业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合理分配专项资金在产业发展各环节、各产业和各区域的投入,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资金和农业技术推广、农民教育培训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有机衔接,避免重复交叉。
第四十四条 专项资金可以用于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管理费。
(一)设备费。是指在研究开发和试验示范过程中,购置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