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8-08 17:35
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助或体现体系专家身份。
第四十条 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应及时将实施体系任务、开展体系工作形成的相关文字资料和图像资料等进行整理归档。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依托单位变更时,需移交档案。体系专家的技术资料均需由依托单位归档,农业农村部保留调用权利。
第八章 资金管理
第四十一条 专项资金实行定额管理,主要用于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与体系建设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和试验示范等费用。
第四十二条 专项资金纳入农业农村部部门预算管理。预算批复后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