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管理办法》
日期:2022-08-08 17:35
组织召开会议,坚持厉行节约,按照有关会议标准规定执行。每个体系原则上每年召开全国性会议不超过1次,全体系会议不超过2次。除会议场馆设备租用费用由会议代表分摊外,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首席科学家及其他人员不得以体系名义擅自调用体系专家参加体系任务外的各类活动。
  第三十八条 体系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须按照国家科技保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三十九条 在专项资金支持下形成的科技成果权属,由执行专家组根据体系任务合同排名和实际贡献确定。使用专项资金开展工作形成的成果、论文、专著以及媒体宣传材料等,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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