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管理办法》
日期:2022-08-08 17:35
家出国(境)须提前30日向农业农村部报备。岗位科学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出国(境)须提前30日向首席科学家请假。聘期内单次出国(境)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十五条 因机构合并、分立、更名等原因确需变更单位名称的,由农业农村部审核后变更。
  第三十六条 依托单位须在30日内对体系专家出现工作单位调动、出国(境)超过六个月、违纪违法、违反科研诚信、因身体原因无法承担体系工作等重大事项,向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提交书面情况报告。逾期未报且对体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依托单位推荐资格。
  第三十七条 体系根据任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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