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再次公开征求《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日期:2022-08-01 16:47
计划和省级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接受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的技术指导、监督以及对结果的审核,及时向任务下达机构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组织对承检机构开展检测能力验证,验证结果报农业农村部并抄送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样品抽取】负责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样品抽取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屠宰企业畜禽及其产品抽样操作规范,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
  样品抽取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样畜禽屠宰企业。

  第十三条【核查处置】在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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