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2-06 09:51
根据商秩发〔2011〕493号、湘商秩序〔2012〕1号、常商发〔2012〕4号和汉政办函〔2011〕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加强领导、宣传发动、自查整改和初审申报,取得较好成效。
一、联系实际,完善清整机制。为了切实抓好生猪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我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今年3月,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药监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印发了汉商〔2012〕10号文件,具体明确了总体目标、清理范围和内容、工作步骤和时限、工作要求及组织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