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7-15 16:35
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1日
安徽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猪屠宰,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管理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第三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推行标准化屠宰,做好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