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畜禽种质资源登记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2-06-30 16:57
、审定的畜禽种质资源等。
  第二条 登记主体
  海南省内的国家、省级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以及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
  第三条 登记机构
  海南省畜禽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实施,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主体实施登记。
  第四条 登记内容
  (一)登记主体信息。包括登记主体类型、保护单位(个人)、依托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种质资源信息。包括编号、种质名称、资源类型、生物学分类信息、产地或来源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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