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30 16:57
为促进畜禽遗传资源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推动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海南省实行畜禽种质资源登记管理制度,对畜禽种质资源开展统一身份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登记范围
海南省内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已保存的畜禽种质资源、创新(改良)种质、携带新基因的优异种质、具有突出性状的优异种质,以及新收集、引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