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2-06-30 16:13
  (一)种卵来自具有种畜禽许可证且无疫情的种禽场;
  (二)技术负责人具有畜牧兽医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
  (三)场(厂)房、车间设计符合种卵检疫、消毒、贮藏、孵化、出雏、种雏鉴别和销售的生产工艺流程,孵化设备先进,配比适当,并能保证孵化用电;
  (四)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工具、车辆的消毒设施和废弃物处理设施;
  (五)孵化室空气新鲜,排水畅通,环境整洁,并定期消毒,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六)建立健全孵化生产管理操作规程,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质量管理要求,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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