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2022-06-24 16:39
人等参加的项目建设培训,讲清政策,提出要求,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四)加强宣传示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在立项申报工作启动前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切实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各地要编印《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宣传手册》,设立政策咨询、监督电话,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等;要探索产地农产品流通数据的信息化采集方式,加强农产品冷藏保鲜实用技术标准、材料装备等试验示范推广;要全面总结设施建设运营和整县
14/2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9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