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23 17:16
)猪肉和晚阉猪肉处理
白肌肉、黄脂、种用公(母)猪肉和晚阉猪肉出厂前,不得采取调色、调味等方式处理。
6.5 复验
6.5.1 对胴体、头蹄、内脏等进行全面检验,检查甲状腺、肾上腺及病变淋巴结有无漏摘或漏割。
6.5.2 确认合格的胴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确认合格的肉、脂、内脏、骨、头、蹄、皮等可食用生猪产品,在其包装上加施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识。
6.5.3 确认不合格的,加施无害化处理标识。
6.6 宰后检验结果的处理
6.6.1 应做无害化处理的包括:
a)头部、猪蹄修割部分,检出的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