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08 17:24
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建设主体自主开展设施建设,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体责任。
(五)规范竣工验收。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统一的项目验收规范,明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现场验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验收。省级、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规定对本地区当年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六)及时兑付补贴。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及时向验收合格的建设主体发放补助资金,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