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08 17:24
自评报告报送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五)完善管理制度。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落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规范项目储备、申报审批、建设指导、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形成上下衔接、分级负责的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设施建设工作风险自查和监督评价机制,实现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六)加强示范宣传。各地要加强农产品冷藏保鲜实用技术标准、材料装备等试验示范推广,探索产地农产品流通数据的信息化采集方式。加快总结设施建设运营和整县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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