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2-05-19 15:50
(市、区)屠宰企业为5-10个且2021年出栏生猪少于50万头的,压减到5个以内;县(市、区)屠宰企业少于5个且2021年出栏生猪不足20万头的,原则上不超过2个。
  2.特殊区。成都市作为猪肉产品主销区,严控屠宰企业数量,以现有批准备案数量为基数,只减不增。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原则上以每县一个规划总数,布局由州级统筹。
  3.农村乡镇或居民集中居住地。能够通过配送保障肉品供应的乡镇,鼓励发展冷链化定点配送肉品销售网点。除边远山区、民族地区保供需要外,不再新设小型屠宰场点,允许设置的小型屠宰场点数量不超过全省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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