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发布《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日期:2022-05-13 10:58
《办法》明确规定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和畜禽产品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死亡、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经检疫、检验可能危害人体或者动物健康的;因自然灾害、应激反应、物理挤压等因素死亡的;屠宰过程中经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死胎、木乃伊胎等;因动物疫病防控需要被扑杀或销毁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对病死水产养殖动物和病害水产养殖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问:《办法》重点明确了哪些规定?
  答:《办法》分为总则、收集、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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