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终身禁入”条款重回食品安全条例
日期:2012-11-30 10:01
  食品安全问题长久以来都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大事之一。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会议,对《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进行二次审议,在初次审议中被删减的因食品犯罪被追刑责的经营者终身禁入食品行业的规定,经过重新修改后,被重新加入到二审中来。
  据了解,草案对于如何加大违规生产经营毒害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的惩戒力度曾反复修改。
  在市法制办征求草案意见时曾规定,根据信用程度,实行食品生产经营者分类分级管理,设置行业禁入规定。对于被吊销食品相关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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