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日期:2022-05-12 16:28
  (三)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是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以及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场)、隔离场内的无害化处理区域。
  第三十八条 病死水产养殖动物和病害水产养殖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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