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2-05-12 15:26
开展执法飞行检查。各市要于5月13日前确定市级检疫监管专项行动联系人,将联系人名单和每周专项行动情况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检疫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检疫所)汇总后报我厅。
8/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9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