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4-29 16:26
议,报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核;
(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拟任命官方兽医逐级审核通过的,报送至省畜牧局。省畜牧局按程序确认官方兽医资格、统一编号,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三)经省畜牧局确认的官方兽医,由其所在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任命,颁发官方兽医证,公布人员名单。
第六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获得任命的官方兽医开通动物检疫出证账号,做好日常履职行为管理。
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和防疫监督检查时,应当统一着装,出示证件。
第七条 官方兽医应当熟悉动物防疫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掌握检疫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