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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日期:
2022-04-28 16:47
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将宣传与执法有机结合,重点教育水产养殖生产单位的技术人员和法人,落实养殖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制度落实,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本次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971614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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