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4-26 16:35
始至10月30日结束。各市、县(区)要及时召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明确部门分工,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集中免疫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随机深入养殖场(户)检查指导,解决免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免疫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免疫主体,承担免疫责任,应自行开展免疫或向第三方服务主体购买免疫服务,对饲养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按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