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4-26 16:33
万只以上;肉用鹌鹑出栏10万只以上,蛋用鹌鹑存栏5万只以上;肉兔年出栏3万只以上。地方畜禽资源及以地方畜禽资源为亲本育成的新品种(配套系)养殖规模可适当降低。
依据《江苏省创建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技术指南(暂行)》(苏农办牧〔2021〕16号),我厅组织制定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评分标准(暂行)》(附件1),进一步细化各畜种的技术要求,明确创建标准,提高创建水平。各地应严格按照创建要求,确保示范场实至名归,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树标立杆。
二、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符合《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