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4-26 16:33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农业农村部继续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2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重点
纳入创建的畜种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的传统畜禽为主,兼顾特种畜禽。参与创建的养殖场,场址应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须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具有合法用地和环评手续;两年内无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