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
日期:2022-04-24 16:03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工作任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强制免疫,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强免疫苗调拨管理、开展使用环节强制免疫效果评价及先打后补相关工作实施。各级承担动物卫生监督职责的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
  (二)落实主体责任。《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免疫主体,承担免疫责任。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自行开展免疫或向第三方服务主体购买免疫服务,对饲养动物实施免疫接
9/1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11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