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2-03-01 11:07
的生猪到达目的地屠宰场后,不得再转调他处。
  (三)跨省调出我区生猪、生猪产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输入地的规定做好备案、疫病检测等相关工作。我区符合中南区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条件的养殖企业的公布、备案等管理工作按照之前有关规定执行。
  (四)发生疫情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禁调限调政策。发生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时,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规定禁止跨省调出生猪、生猪产品的,应当停止有关生猪、生猪产品的跨省调运。
  (五)加强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各地要加强对生猪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从事生猪运输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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