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日期:2022-03-25 17:30
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口蹄疫:对全省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全省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各地如拟对猪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需评估,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实施。
  小反刍兽疫:对全省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各地应按照国家防治指导意见进行免疫。
  布鲁氏菌病:全省禁止免疫。
  牛结节性皮肤病:各地根据防控需要对受威胁地区牛只进行免疫。
  狂犬病: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对犬、猫探索实施全面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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