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办法
日期:2022-03-24 14:51
区,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一种或几种规定动物疫病的若干生产单元和其他辅助生产单元所构成的特定小型区域。省级无疫小区由省农业农村厅参照国家无疫小区评估程序和内容组织评估并进行认定和公布。
  第四条 省农业农村厅鼓励各地建设无疫小区,并对通过认定的无疫小区、无疫小区所在县级监管机构予以支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当积极支持企业建设无疫小区并实施监管。
  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的企业,优先申报无疫小区;通过无疫小区评估的企业优先申报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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