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办法
日期:2022-03-24 14:51
疫病防控活动的;
  (五)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工作不符合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监管要求的;
  (六)其他需要暂停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被暂停资格的无疫小区,应当自暂停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由所在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整改报告。经省兽医卫生专家委员会评估合格的,省农业农村厅恢复其无疫小区资格。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无疫小区资格:
  (一)发生规定动物疫病的;
  (二)生产单元布局、设施、设备、动物防疫条件以及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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