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办法
日期:2022-03-24 14: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规范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以下简称无疫小区)的监督、监测,有效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经省级评估通过的无疫小区管理等活动,拟建无疫小区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建设后,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无疫小区是指处于同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下的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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