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2022年支持牛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2-03-23 15:55
户,按照不超过2000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详见附件3)。
  (四)支持杂交母牛(含母水牛)扩繁增量。在试点县(市、区)对饲养5头(含5头)以上、500头以下杂交母牛(含母水牛)并开展牛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采取见犊补母、先增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1500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详见附件4)。
  (五)支持优良牧草种植和桑枝饲料化利用。对国家粮改饲项目覆盖不到的县(市、区),年种植收贮全株玉米、甜高粱等优质牧草或收贮桑枝饲料、甘蔗尾叶等农作物秸秆2000吨以上的,按照不超过60元/吨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详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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