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2022年支持牛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2-03-23 15:55
牛的养殖场户,按照不超过1万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对从区外引进良种母牛50头以上或良种母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分别予以不超过2000元/头和1000元/只的一次性奖励(详见附件1)。
  (二)支持新建(扩建)牛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以社会资本投资为主,当年新建(扩建)的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励(详见附件2)。
  (三)支持回收杂交母水牛良种扩繁。在奶水牛主产区,对从区内外回收购买50头以上杂交母水牛进行培育并用于挤奶的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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