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2022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日期:2022-03-21 16:23
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考核关键项,落实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惩治监管不作为问题。
  二、强化监管能力提升
  (五)开展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考核认证工作,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监管,全面提升市、县两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确证能力,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机构畜产品检测能力认证考核力度,年底前,每个市(州)力争至少有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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