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2022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日期:2022-03-21 16:23
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3600批次,监测参数31项,按照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要达到1.5批次/千人的要求,全省畜产品定量检测量至少要达到0.5批次/千人(1.2万批次),其中,省级至少完成0.1批次/千人(2400批次)、市(州)级至少完成0.1批次/千人(2400批次)、县(市、区)级至少完成0.3批次/千人(7200批次),各地根据省局抽检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分解指标,制定方案报省局备案。
  (四)发挥考核作用,将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充分发挥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质量工作考核等考核工作指挥棒作用,全面压实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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