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通知
日期:2022-03-17 15:06
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
  三、加强评估,做好动态调整。各单位要及时评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情况,根据政策要求、质量状况等,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切实提升精准性和有效性。

  附件: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3月15日
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9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