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16 09:43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使用超出备案机关所在县或者执业范围的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二)使用责令暂停动物诊疗活动期间的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三)使用执业助理兽医师未经执业兽医师指导直接开展手术活动,或者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的;
(四)未经执业兽医师指导,直接使用参加教学实践的学生或者工作实践的毕业生开展动物诊疗活动的。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