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3-09 09:34
宰3000头(含)以下牛屠宰企业或年屠宰30000只(含)以下羊屠宰企业数量应占全部牛或羊监测企业的70%。
  各省份最低监测任务见附件2。风险监测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可结合飞行检查等工作开展。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监测参数和样本数量。

  (三)数据汇总与分析
  屠宰技术中心负责部级监测和省级监测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工作。部级监测承担单位和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于6月25日、11月25日前将监测结果汇总表(附件3)和监测结果分析报告加盖公章后报屠宰技术中心。
  屠宰技术中心于7月底和12月底前将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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