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2—2025年)
日期:2022-03-01 16:29
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安排专人收集统计免疫信息,按时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六)评估免疫效果。各区要组织加强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实行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对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组织开展补免;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要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及时跟踪免疫效果;对辖区内的动物免疫副反应发生情况、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情况和免疫失败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局。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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