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2-02-25 15:35
检测和肉品品质检验进行能力验证。能力验证可以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进行:  (一)参加农业农村部门举办的检验检测能力比对活动;  (二)同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比对;  (三)对留存样品进行再检验检测;  (四)在企业内部进行不同人员、不同方法、不同仪器设备的比对;  (五)利用质量控制图等数理统计手段识别异常数据。
  第七十二条【留样管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对检验检测样品进行留存,填写留样记录并保存:  (一)留样记录应当包括样品编号、对应生猪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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