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2-25 15:35
当根据屠宰生产工艺流程,设置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的宰后检验岗位,制定岗位操作规范,并悬挂岗位标识牌。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的检验岗位应当至少包括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胴体初验、复验等岗位。
第六十八条【宰后检验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应当按照《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和相关标准规定实施生猪宰后检验,并做好宰后检验记录。 宰后检验记录应当包括屠宰时间、生猪批次、屠宰生猪数量、宰后检验合格胴体数量、宰后检验不合格胴体数量和生猪产品重量、检验不合格处理方式、复检人员签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