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2-25 15:35
理制度,规定检验人员资质与职责、检验项目与方式、检验结果判定、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加盖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签发、检验不合格产品处理等内容。
第六十六条【宰前检验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应当按照《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和相关标准规定对生猪实施宰前检验,并做好生猪宰前检验记录。 生猪宰前检验记录应当包括生猪批次、入圈时间、圈号、生猪供货者名称、数量、准宰数量、急宰数量、死亡数量、病害猪处理情况、检验人员签字等内容。
第六十七条【宰后检验岗位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