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2-25 15:35
产品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批号、规格、入库数量和日期、贮存地点(区域)、贮存方式、保质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签字等信息。
第五十三条【产品出厂标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的生猪产品,应当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随附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包装生猪产品应当在最大外包装上加施(贴)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和检疫标志;裸装生猪产品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检疫验讫印章。
第五十四条【产品出厂管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填写